广州将建海水淡化试点
11日,《广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18-2035)》(公示稿)(下称《规划》)开始征询公众意见。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提出,要充分利用海水资源,到2022年,开展南沙区海水利用可行性研究,编制具备使用海水淡化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名录,建设一个以上海水淡化利用试点项目。
18万户老旧住宅 改造共用水设施
《规划》提出,2020年底前,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番禺、增城、花都区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到2022年底,全市11个区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在生活节水方面,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和材质落后的高风险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提高服务质量,消除水质、水压隐患。推进老旧居民住宅共用用水设施实施改造,对全市约18万户老旧居民住宅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包括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等,改造后移交属地供水企业维护管理。
《规划》要求,各区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分户水表。今年,各区要督促、协调建成区内现状仍采用“总表”供水模式的住宅小区、楼房进行“一户一表、独立计费”改造,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绿化、道路清洗 优先使用再生水
《规划》提出,要推进再生水梯级循环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河道生态补水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各区应积极将现状洒水车、市政、园林绿化等用水水源调整为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原则上限制使用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凡是有配套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必须进行中水回用。
此外,以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发展再生水,集中补给河涌或者其他生态用水、市政杂用水。到2025年,完成大坦沙净水厂、西塱净水厂、沥滘净水厂、竹料净水厂、石井净水厂、大沙地净水厂等6项生态补水工程一期项目;到2035年,完成大坦沙净水厂、西塱净水厂、沥滘净水厂、石井净水厂、大沙地净水厂等5项生态补水工程二期项目。
同时,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用水要优先利用海水。南沙区等地区适时启动沿海的工业园区微咸水、咸水相关的水资源利用项目,推进火电厂循环用水改造。加大海水淡化工程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逐步提高装备国产化率。到2022年,开展南沙区海水利用可行性研究,编制具备使用海水淡化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名录,建设一个以上海水淡化利用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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