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三亚全市全域范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主要目标为2020年10月1日起,三亚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19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根据《方案》,三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收运设备配置为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分类收运要求为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三亚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方案》指出,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方案》提出,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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