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雅安市名山区整改不力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问题长期存在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雅安市督察组在下沉督察中发现,雅安市名山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不力,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长期存在,雨污混流现象较为普遍,名山河水质未能达到目标要求。
基本情况
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5万吨,采用氧化沟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2002)一级A标,目前正在实施提标改造,拟于2020年底完成,实现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五项整改任务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雅安市名山区自报,已按期完成。
存在问题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不主动。因生活污水雨污管网改造不彻底,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呈现旱季(12月至次年4月)较高、雨季(5月至11月)较低的特点。名山区明知管网问题已较为突出,但一直未主动实施系统整治,在2019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后,直至2019年10月才启动3个管网改造项目,以求2019年12月完成督察整改任务,2020年3月进水浓度再次明显下降后,才开展管网普查,全面启动管网整治。
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且不稳定。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共有12个月进水化学需氧量月平均浓度低于80mg/L,时长占比54.5%。2020年11月14日实时采样监测数据显示,该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24mg/L,不仅远低于督察整改要求的100mg/L,还低于《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规定的30mg/L,属于典型的清水进、清水出。
雨污混流现象较为普遍。雅安市名山区2020年5月管网普查结果显示,63公里污水管线和65公里雨水管线中,存在问题842处,其中雨污合流187处、污水直排16处。据统计,2020年4月至10月的雨季期间,名山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比名山区生活用水量日均多出约1000吨,大量雨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督察组在下沉督察中发现,名山区望月街三汇市场、民生桥头等9处沿河区域的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大量生活污水未被收集处置,排入名山河。
影响名山河水质。雨污混排是影响名山河水质的重要原因之一。名山河2019年有5个月水质为劣V类、4个月水质为V类、1个月水质为IV类,2020年1—10月期间,4个月水质为劣V类、2个月水质为IV类,尚未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的目标要求。
原因分析
缺乏担当被动应付。雅安市名山区作为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面对老旧城区大量管网未雨污分流的实际问题,担当不足,畏难情绪明显,迟迟未主动启动城区雨污分流全面改造,在面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压力后,才被动实施改造项目,导致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季节性波动,问题未彻底整改。
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雅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问题的督导单位,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城区管网改造滞后,未充分发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效,城区雨污混排问题长期存在,影响名山河水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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