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开展重点流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调度会商
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以视频形式组织调度重点流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有关地方落实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加快推动规划编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商并讲话。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司司长张波主持会商。
会商意见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将重点流域与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规划编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会商意见指出,一年多来,规划编制取得积极进展。32个重点流域和11个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督导帮扶工作组对各地规划要点编制逐一开展指导帮扶,并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初步审查和技术指导,帮助地市扎实做好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审核中发现少数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河湖、海湾为统领落实不到位,问题、症结、对策、落实“四个在哪里”剖析不到位,精准科学提炼项目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会商意见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流域海域局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会同各技术单位全力做好技术指导,协助各地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编制的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将“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贯彻于“十四五”规划中。三是将规划编制与“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相融合。扎实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让“美丽中国”奋斗目标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得到充分体现。四是加快推进省级、流域海域、国家规划编制,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浙江、陕西、湖南、河北等4省份和浙江杭州、陕西西安、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山东青岛等4地市分别介绍了经验。安徽、河南、湖北、云南、辽宁、广西等6省份作表态发言。
会商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生态环境部水司、海洋司,有关省份和地市,各流域海域局及相关部属单位参加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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