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 普查对象超过6.9万个
12月24日,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2017 年末,全市普查对象数量69397个(不含移动源)。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十年一次的重大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市有关部门、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下,现已完成了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
2017 年末,全市普查对象数量69397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6589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450个,生活源164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99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1个。
2017年,全市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2156.80吨,氨氮11443.93吨,总氮35657.31吨,总磷1884.51吨。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99万吨,氮氧化物11.33万吨,颗粒物4.25万吨。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10.2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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