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将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近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蓄电池零售行业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按照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要求,逐步在全市建立管理规范、收集便捷、风险可控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多年来,我市一直在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方面进行积极试点探索。特别是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铅蓄电池零售行业,一方面,要求社会源产废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另一方面,我市对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代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社会源收集车辆不规范、人员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在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契机下,经过多次评估,我市再次对机动车维修行业、铅蓄电池零售行业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进行大胆尝试,由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蓄电池零售行业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了这两个行业的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运输体系。并以这两个行业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代管服务”为依托,规范该行业收集车辆、兜底低值危险废物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可在全国地市级层面推广、复制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式和经验。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还明确了机动车维修行业、铅蓄电池零售行业的企业可依托收集其社会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代管服务”,解决了小散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没能力管”“不会管”的问题;针对收集机动车维修行业、铅蓄电池零售行业产生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进行了规范,解决了收集车辆市内上路运输的问题;要求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铅蓄电池零售行业内产生的除可利用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外低值危险废物的收集过程实施兜底管理,解决了低值危险废物收集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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