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的通告
近日,山东省发布关于征集山东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的通告,全省有关行业企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农药制造、医学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治理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能够从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详情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的通告
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我厅拟建立山东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有关行业企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农药制造、医学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治理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能够从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
生态环境系统内部人员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退休未满3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入库。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工作中能够做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二)熟悉国家和山东省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环境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导则、技术规范,熟悉本专业生产特点及工艺流程,了解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
(三)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多年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实践经历,或在本专业具备省内外领先的教学、科研和技术水平,具有研判和把控重大管理策略、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导和意见。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能够承担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
三、承担的主要任务
专家库专家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专家咨询、理论指导、决策建议等技术支持。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开展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调研,对全省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建设重大决策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制、论证和审定,协助起草、修订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相关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受邀参与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参与危险废物鉴别论证和危险废物许可审核。
(四)受邀参与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参与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咨询、现场指导、事故原因及案件调查。
(五)受邀解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咨询,指导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风险防控提供技术咨询。
(六)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广泛听取和收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意见,积极发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七)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其它任务。
四、申请入库程序
(一)申请入库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方式。
(二)材料提交要求。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PDF及Word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3.无技术职称的,可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证明。
(三)材料审核流程。
1.初步遴选。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以直接向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申请,也可以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单位推荐后申请。2021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发至联系邮箱。
2.资格审核。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组织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2)拟定入选专家名单。
3.审定公布。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将审核意见及拟入库专家名单报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后发布。
联 系 人: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 彭晓静
联系电话:0531-87299097
附件: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名额分配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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