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查办一起非法倾倒固废案
【谷腾环保网讯】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向金溪县某香料化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这家企业非法倾倒63.88吨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
“我们对新《固废法》学习不够,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今后,我们企业产生的污泥一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抚州市金溪县某香料化工企业安环部张经理说。
说起这个案子的查处,还真让抚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经历了一番曲折。
村民反映有人倾倒固废
“叮铃铃……”
今年7月4日上午11:00,一通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与信访科响起。
“喂,你好,这里是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请问有什么事?”
“我们是东临新区湖南乡政府工作人员。根据村民反映,前几天有人在黄邓村远山组沙山石场倾倒了很多污泥。我们刚到现场,这里到处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请你们赶快派人过来看看。”
短短几句话,立刻引起了综合与信访科科长张彪儿的警觉。“好的,我们马上向支队长汇报,我们的执法人员会马上赶过去,并与您联系,请保持信息畅通,谢谢。”
随后,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如斌派出执法三大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7月,正值烈日当空,在乡镇干部的指引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接到电话半小时后就来到事发现场。
整个石场道路两边,由西向东,分别有9处棕黄色的泥状废弃物。在烈日的烘烤下,散发出浓重的刺鼻气味。原来,村民几天前就发现了非法倾倒的废弃物,派人多次蹲守无果后,这才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求助。
泥堆里发现关键“小卡片”
在现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溯源,追踪摸排线索。
“这是啥东西?它来自哪里?现场又没有监控,应该怎么查?”面对这一堆一堆的泥状废弃物,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熊健杰一脸茫然地望着执法三大队负责人周旺珍。
只见周旺珍用小木棍挑了一点点泥状物,两个手指来回捏了捏,然后把手指放在鼻尖闻一闻。
“感觉黏黏的、滑滑的,里面可能含有油脂。哦,对对对,是松木香的味道,可能是松脂油伴生产物。”周旺珍凭借十余年的环保工作经验,迅速将泥状废弃物的成份判断出一个大概。
联想到这些废弃物可能来源于香精香料企业,而这类企业大部分在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此时,周旺珍心里对于废弃物的溯源已经有了一个相对清晰的方向了。
“快看,那堆污泥里还有些瓶瓶罐罐。小熊,去车上拿铲子和刷子来,来找找这些瓶子是否还有其他的关联信息。”
这时已经是正午时分,太阳炙烤着大地,一个又一个滚烫的热浪此起彼伏。饭也没顾得上吃,执法人员沉着冷静地蹲在现场翻泥拨土,洗刷着从泥土里挖掘出的器皿瓶罐。
“快看,这里有张小卡片,上面有字迹。”熊健杰兴奋地举着刚从污泥里刨出来的小卡片。
仔细查看,这是一张灭火器检查卡,卡片的表格中签署有“周某某”的字样。周某某,何许人也?这个线索非常关键。
眼看案件总算有点眉目了,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乡政府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封锁。随后,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系公安部门,借助公安部门技侦力量,对周某某的信息进行全面筛查。
追踪溯源揪出违法者
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18日上午9:00,经公安部门连续开展技术侦查,最终锁定,周某某为金溪县某香料化工企业的员工。于是,抚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金溪县,对某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调查。
经企业现场取样比对和气味分析,基本确认东临新区沙山石场违规倾倒的棕黄色泥状废弃物就是这家企业产生的污泥。
经调查询问和小卡片字迹比对,这家企业生产车间班长兼消防安全员周某某对倾倒现场遗留的灭火器检查卡予以确认。
至此,东临新区湖南乡黄邓村远山组沙山石场非法倾倒污泥案溯源完成。
“这家公司催化剂裂解装置会产生危废,但产生的量很少。经查,这些危废是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排污许可证上显示,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废,也就是说,在事发地,这家公司倾倒的污泥从理论上来说属于固体废物,但并不能完全排除现场倾倒的污泥是含废催化剂的混合型危废。经过充分讨论,大家都认为要对非法倾倒的污泥进行属性鉴定。”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级主办章文说。
经委托鉴定,非法倾倒的污泥属性为一般固废。目前,现场的污泥已全部清理完毕,并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这家企业因非法倾倒工业固废被行政处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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