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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调解

更新时间:2022-11-01 09: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 胡静 阅读:547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记者日前从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中心与被告贾某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在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障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悉,本案是陕西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被告贾某于2022年3月8日在网络上公开售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胡兀鹫标本。原告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中心请求被告贾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费等共计7万余元。陕西铁检分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支持本案起诉,弥补了社会组织在应对专业性强、案情复杂的环境侵权诉讼的不足。

庭审中,贾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提出愿意赔偿相关损失。庭审结束后,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中心与贾某达成调解协议,贾某当庭表示将积极履行调解协议。

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本案中被告售卖野生动物标本,为猎捕猎杀野生动物提供了市场和动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西铁中院环资庭准确把握环境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在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充分协调各方当事人,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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