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扎实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谷腾环保网讯】入海排污口是连接陆域和海洋的重要节点,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是防治近岸海域污染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广东省坚持陆海统筹,系统谋划,大胆创新,不断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先行先试,陆海统筹加强综合治理
入海排污口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整治重点,也是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2019年,机构改革后,在国家尚未明确入海排污口的定义、范围、分类的情况下,广东省从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分类施策的需要出发,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入海排污口分类排查技术体系,以“入海排放”为排查范围,以“产生污染”为排查对象,组织开展了大陆海岸线入海排污口分类排查工作,并在2020年继续开展了有居民海岛入海排污口补充调查。
组织召开广东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
2021年,围绕广东省万里碧道建设,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强化河海统筹联动,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计排查河流1360多条、湖泊16个、水库31个,并完成约1500公里海岸线的入海排污口信息更新调查。
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摸清辖区内排污口数量,是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至关重要的第一步。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广东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再度深化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入海排污口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海洋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对入海排污口做到“心中有数”后,怎么实现对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全面监管成了当务之急。
为解决这一难题,广东省认真梳理了入海和入河排污口的判别方法、管理制度、界定依据,并厘清相关法律及执行标准的适用性,在报请生态环境部同意后,以法定海岸线划分入海和入河排污口管理边界,明确法定海岸线向海一侧排放污水的口门为入海排污口,向陆一侧排放污水的口门为入河排污口,确保入河和入海排污口不漏查、有人管、有法依。
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落地落实
对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工作,为了落实排查任务,广东省通过制定方案、会议部署、配套经费、技术帮扶、跟踪调度等系列措施,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广东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对沿海各市开展工作进行动员和技术培训,系统解读各项工作安排,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落实责任。
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广东省2023年共安排财政资金3200万元,根据需排查岸线长度分三档补助各沿海市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
在指导帮扶方面,除了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技术统筹、质量控制和汇总分析,确保方法科学高效,还制定了《广东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明确了有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要求。同时,建立抽查质控帮扶制度,对重点海湾和重点岸段进行抽查,检验各市排查工作质量,切实提高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此外,为切实推进排查任务落地落实,广东省按月跟踪调度排查整治各市工作进展,通过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度滞后的地市开展“靶向”督导,以确保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沿海各市的入海排污口“查、测、溯”,完成珠江口6市30%的整治任务。
据悉,广东省已统筹部署开展全省167条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38个重点水库、14个重点湖泊,以及4084公里大陆海岸线和57个有居民海岛1536公里海岛海岸线的全流域、全海域范围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管
作为陆源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但排污口数量多、管理人员少,面临的监管任务重。对此,2020年,广东省在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核查的基础上,向信息化借力,率先开发建设了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
利用管道机器人开展排污通道溯源
这一系统通过对入海排污口数据资料现场采集、更新、查询、导入、导出和统计分析、地图展示、随手拍等功能,实现全省入海排污口一张图和台账一张表动态监管。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依托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定期分析研判全省5000多个重点入海排污口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地方开展整改,综合分析入海排污口信息和海水水质、污染源监测等数据,研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大大提高了入海排污口整治和监管工作效率。
与此同时,广东省还主动拓展系统使用范围,对省有关部门和各沿海市生态环境部门开放系统,助力海上精准执法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入海排污口监管效能。目前,该系统正按照系统服务管理、管理优化系统的思路,不断更新升级中。
精准施策,“一口一策”推动分类整治
排污口涉及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类型多样,问题复杂,在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四部曲中,广东省已基本完成排查、监测工作,正转入精准溯源、分类整治阶段。
为了保障溯源工作高效、精准,广东省强调借助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各类实用技术和装备,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排查溯源。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广东省将围绕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升级,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优化提升一批”的思路,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列出分类整治清单,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优先整治违法违规和突出影响受纳水体水质的排污口,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
推进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水产养殖业是广东省海洋经济支柱性传统产业,但水产养殖类排污口众多,治理难度较大,针对这一情况,广东沿海各市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路径,采取清退养殖排污口、建设“预处理+三池两坝”等处理设施,以及对集中分布、连片生产的池塘养殖散排口化零为整、设置统一排污口等治理措施,在实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同时,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广东省将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分类整治,强化智慧化动态监管,不断健全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全面“查”、科学“测”、精准“溯”、深入“治”,为建设绿美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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