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导谨防三个“误区”
【谷腾环保网讯】目前,京津冀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正在开展,各级督导组奋战在一线,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基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在推动工作的同时,也容易陷入一些误区,亟须纠正。
督导问题不是“越多越好”。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督导组的工作点多面广,有面源污染、有点源污染,还有移动源及工业企业污染。各个督导组都不甘落后,希望在考核中居于前列,无意中形成了查找问题数量上的比对。各区域情况有所差别,在生态环境问题上也各有不同,但是在数量要求下,督导问题容易质量不高、良莠不齐,甚至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也被当成问题上报,直接影响督导效果。
督导问题要质量当头,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在评估每组上报的问题时,不仅要参考查出问题的数量,也要评估问题质量。对于浮于表面、未触及关键的问题进行通报,让各督导组参考避免。
整改销号不是“越快越好”。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自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体现督导效果,但是并不是所有问题整改都适用立行立改的方式。在整改销号过程中,有些复杂问题整改需要一定过程,往往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动用一定经费、需要经过招标程序等才能真正完成。督导组上报问题不能盲目追求不符合实际的问题整改率,在上报问题时有意选择一些简单的、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是复杂问题却避免触及。这会导致问题整改销号看起来效果很好,实际上避重就轻,忽略一些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考核调度发现问题的精准性,给一些疑难杂症留出整改时间,把握好整改节点进行过程追踪,以便真正从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
督导人员不是“越累越好”。督导人员工作辛苦,“五加二”“白加黑”奋战在督导一线成为常态。但是个别督导组对督导问题研判不足,对复杂问题认识不深,对棘手问题处理方法不合理,导致个别督导组盲目督导、重复督导,缺少计划性、精准性和科学性。个别督导组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外行督导内行,甚至留下笑柄。这样的督导看似辛苦,实则加重基层负担,直接影响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建议督导前加强业务培训,督导人员要精通督导业务内容,还要加强研判会商,提高督导工作的精准性与科学性。同时,对督导人员严加管理,避免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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