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先行者,不能只做建筑垃圾的搬运工
【谷腾环保网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前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一些特大城市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突出。督察发现,近年来,上海周边城市查处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源于上海。杭州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同样屡禁不止,2021年至今,仅浙江省查处的杭州市建筑垃圾跨市非法倾倒案件就有1199起。
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倾倒并不是个新问题。早在2016年就有媒体爆出,装载来自上海市垃圾的船只将4000吨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倾倒至太湖,此前该公司已陆续倾倒垃圾约2万余吨。事件发生后的半个月,又出现上海垃圾倾倒至江苏南通海门事件。
建筑垃圾跨界非法倾倒问题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属地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层层失守。以杭州为例,城建、交通等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大量无准运资质的“黑车”随意进出施工工地,长期违规拉运建筑垃圾。以罚代管执法不严问题严重,200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在笔者看来,层层监管形同虚设,其实是特大城市面对建筑垃圾处理的鸵鸟心态在作祟。特大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确实面临更大的困难。一方面,特大城市更新发展速度快,建筑垃圾产生量更大。例如,上海市工程渣土和泥浆的产生量常年保持在1亿吨以上。但特大城市土地资源相对稀缺、人口密度大、用地紧张,普遍存在建筑垃圾本地消纳场所规划布局不够、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特大城市往往以金融、互联网、文化等第三产业为主,大部分混凝土制品企业已迁出,远距离运输大大增加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成本,影响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面对建筑垃圾处理难题,特大城市相关部门不是积极想办法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也不是努力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流程,而是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任凭建筑垃圾被拉往异地处置,试图把自己的环境成本外部化,只要不污染本地就了事。
这无疑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倾倒隐蔽性更强,大大增加了被倾倒地的监管难度。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还会加剧相邻区域之间的冲突,不利于形成区域监管合作共赢的局面。同时,脱离监管视野进行的建筑垃圾处理很容易造成环境风险隐患。上海、杭州等特大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标杆、“无废城市”建设的先行者,绝不能仅做建筑垃圾的搬运工,而要成为建筑垃圾的消纳者,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特大城市土地资源紧缺,实现本地化处置并非最好的解决办法,要与周边地区加强合作,搭建合法的建筑垃圾异地消纳路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消纳建筑垃圾的最好方式。由于混凝土制品企业多在异地,运输费用过高增加了处理成本,特大城市可充分发挥资金优势,综合运用交通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补偿异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缩小再生产品与市场上同类非再生产品的价格差距。同时,利用技术优势,帮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研发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
异地倾倒建筑垃圾利润空间很大,已然形成了一条操作隐秘、分工细化的黑色产业链。要切断这一链条,仅靠罚款是远远不够的。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完整的监管闭环。比如,异地倾倒一般要经过装车、转运等诸多环节,相关部门要在各个环节把好关及时制止建筑垃圾非法转运。同时,要对建筑垃圾的生产者进行责任追究,在从源头上切断建筑垃圾异地倾倒黑色产业链的同时,净化建筑垃圾处置市场风气,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的细胞——建筑也需要不断更新,建筑垃圾将源源不断产生。如何处理这些城市代谢物——难以降解的建筑垃圾,是考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道难题。特大城市作为中国城市的典范,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打造出“无废城市”的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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