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企业涉嫌生产短链氯化石蜡?河南发出一封公开信
【谷腾环保网讯】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于10月16日发布了《致氯化石蜡生产企业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其中显示,近日曾收到相关单位反映,河南省还有个别企业涉嫌生产短链氯化石蜡。
《公开信》中首先感谢了河南省氯化石蜡生产企业一直以来对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并期望相关企业一如既往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做好短链氯化石蜡禁限工作。
记者了解到,氯化石蜡分为短链、中链和长链氯化石蜡,可作为橡塑助剂等,下游衔接厂家众多。
其中,短链氯化石蜡(SCCPs)属于新污染物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远距离环境迁移的潜力,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存在不利影响。
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从今年1月1日起,国内不仅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短链氯化石蜡,对既有含短链氯化石蜡的产品也要按危险废物做无害化销毁处理。
2022年12月30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经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2023年6月6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明确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禁止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
今年8月,《中国化工报》曾报道在短链氯化石蜡被禁后,仍有生产销售。市场上生产中链氯化石蜡成本较高,每生产1吨中链氯化石蜡的成本要高于短链氯化石蜡1000余元不等。在下游对原料价格的打压下,中链氯化石蜡 (MCCPs) 的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倒挂,短链氯化石蜡利润虽少,却仍然可以营利,一些中链氯化石蜡企业也转产短链氯化石蜡。一中链氯化石蜡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1—6月仍有22万—25万吨含碳十至碳十三超过1%的蜡油被用于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开信》特别提醒氯化石蜡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公约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违反公约和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也面临逐步转型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在2023年10月召开的第19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19)上,专家们一致认为两组化学物质应被视为危险化学品,并建议将其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进行管控,其中就包含中链氯化石蜡(MCCPs,碳链长度在C14-17范围内且氯化程度等于或高于45%的氯化石蜡)。
今年召开的POPRC20会议正在对上述内容进行审议。
《公开信》也指出了这一趋势,中链氯化石蜡禁限要求已经纳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审议内容,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纳入禁限范围。提醒氯化石蜡生产企业结合实际,尽早谋划实施转产,积极探索氯化石蜡生产替代路径,尽量降低政策变化给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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