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打响移动源污染防治首战
【谷腾环保网讯】奋进春天里,全力“拼”蓝天。根据湖南省湘潭市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五大标志性战役安排,重点打好首战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迫在眉睫”。
日前,《湘潭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湘潭市将聚焦新能源车推广、高排放车辆和机械淘汰、绿色运输体系建设、机动车(船)达标监管四个方面攻坚,进一步降低全市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湘潭“气质”,力争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根据全省最新的PM2.5源解析结果显示,移动源是第一大源,贡献占比平均为27.5%,是全省也是我市五大标志性战役第一仗。”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监管中心负责人说。
根据《方案》,湘潭市将提升公共服务及公务领域新能源车渗透率。到2025年年底,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领域新能源车占比分别达到97%、80%以上,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在城乡往返的客运班线车辆更换新能源车不少于50辆。每年新增或更换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100%选用新能源车。
《方案》明确支持工业和物流领域使用新能源车。加快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广,对使用新能源车型企业按程序可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白名单管理。鼓励企业将超长期使用的燃油重卡、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更新为新能源车型,鼓励港口、物流等场景的运输企业将大宗货物短驳重卡,更新为新能源车型。结合相关政策,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
《方案》要求推动公共领域、国有大型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用车需求量大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整车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充分利用“以旧换新”政策,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方案》明确,湘潭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车(含醇氢电动)使用环境、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等方面,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计划到2025年年底,普通公路沿线建设充电基础设施46个站点,共564个车位。
加快淘汰超标排放车(船)和机械
《方案》明确推进老旧车辆和机械淘汰更新。湘潭市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淘汰报废国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10辆,淘汰老旧农机具500辆;争取专项资金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提前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外市国Ⅲ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货车迁入湘潭市。
《方案》要求推进老旧船舶淘汰。严把船舶检验关,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禁新增环保不达标的船舶进入运输市场。探索建立机动船舶尾气检测机制,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船舶运营。
推进绿色运输体系建设
《方案》明确推动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年底,力争铁、水货运占比相较2020年提升3%以上。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加强公铁水高效衔接。
《方案》要求提升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率。以靠泊两小时以上的船舶为重点,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加强岸电设施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年底,全市1000吨级以上泊位配备岸电设施比例达到100%。基本完成6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舶和多用途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此外,将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等运输模式,推动城市绕城公路项目建设,减少柴油货车进入城区。强化油品管控。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
强化机动车(船)达标监管
“今年,我市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加大机动车和机械车的监管力度外,强化了对船舶的监管。”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监管中心负责人说。
具体来说,《方案》明确湘潭市将加强船舶运输作业监管。运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等货物的船舶,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封闭或其他防护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在装卸、过驳作业过程中,作业双方需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抑制扬尘,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与清洁。
加强船用燃油现场监管。加大船舶燃油硫含量检测力度,对使用硫含量不达标燃油的船舶要进行严厉处罚,督促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格燃油,减少硫化物产生。鼓励船舶采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载蓄电装置或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严格落实船舶排放控制要求。
此外,湘潭市将继续强化交通管控措施、强化在用车达标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强船用燃油现场监管、严格环保检验管理、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车大户监管、强化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管控,切实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助力大气环境品质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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