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
【谷腾环保网讯】为全面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排污许可精细化、规范化管理,4月8日,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大连市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打造工作。从4月8日起至7月底,凡满足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无处罚及信访等7项标准的企业即可申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力求打造火电、石化、钢铁行业企业标杆20家以上。
申报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需满足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无处罚及信访、污染治理设施为可行性技术且自行监测满足要求、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排污管理规范、排污许可信息更新及时、排污许可证质量较高7项标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引导宣传-企业申报—区县预审—市级复核—社会公示”的认定程序,于7月底前开展企业申报,8月底前完成区县预审,10月底前复核并最终认定,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经认定的企业,将被授予“大连市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荣誉称号,在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即来即办”“一对一”帮扶,并将被优先考虑纳入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在初次违法、轻微违法时,将按照包容审慎执法柔性处理;同时,在申领专项资金时,将享受相应支持。
下一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引导,主动上门帮扶,持续纵深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打造工作,为全市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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