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株潭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高
更新时间:2008-05-26 09:43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戴丹
阅读:1405
从7月1日起,株洲、湘潭两市将正式调整城区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株洲和湘潭两市日前均已召开了关于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和两市市政府的意见,湖南省物价局经研究,同意两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其中,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将由现行的按供水量平均水平0.4元/m3提高到0.70元/m3;湘潭由现行的按供水量平均水平0.40元/m3提高到0.80元/m3。污水处理费又是城市供水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两市居民的用水价格也将从7月1日开始有一定幅度的上调。
湖南省物价局要求,两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后,应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包括自备水源取水的用户都应足额征收,所收资金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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