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保护松花江水环境纳入政府负责人考核

更新时间:2008-07-08 11:4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阅读:1117 网友评论0

  为保护松花江水环境,使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吉林省日前通过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明确规定,保护松花江水环境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任期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将被追究责任。

  吉林省规定,松花江流域内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市政府将饮用水源地、重点河段的水质目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跨市、县行政区域交界处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纳入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下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吉林省还提醒广大群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流域水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松花江是吉林省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水系,由于其要经黑龙江省流入俄罗斯境内,因此它的水环境保护备受关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保护松花江水环境纳入政府负责人考核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