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加强环保审批印染项目须进园区
更新时间:2008-09-02 08:34
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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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佛山纺织印染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纺织园区或基地,实行集中供热、供汽和污水处理。佛山市政府网站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透露了这一信息。
这份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该区域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通知》要求,实行行业限批,实施源头控制。原则上不受理造纸等能源消耗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的环评;对纺织印染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纺织园区或基地,实行集中供热、供汽和污水集中处理。
《通知》还要求,实施区域限批,严格控制。各区要认真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没有完成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区,暂停审批新增该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容量不足、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计划、环境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地区,不得审批有相关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7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有水污染物产生的项目。
据了解,广东省下发给佛山市的“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5年降低43%,化学需氧量则要控制在4.1万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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