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整合力量推进普查
广东:抓好普查经费落实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召开。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指出,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相当艰巨,时间相当紧迫,各地必须抓紧抓好。
据初步测算,广东省纳入污染源普查的工业污染源的单位有47万多个(重点污染源普查的单位超过4万个)。生活污染源41万多个,农业污染源30万多个。因此,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
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强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规定,抓好经费落实。
关于抓好经费落实工作,林木声强调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本级污染源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积极筹措经费,按时足额拨付;
二是省财政厅要抓紧落实省级污染源普查(包括农业组)的经费,尽快下拨对困难地区的补助经费,督促和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县财政部门加快安排各地污染源普查经费;
三是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尽快编制好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主动与本级政府沟通、协调,尽早落实经费。绝不允许出现因为经费问题影响到全省普查数据质量,拖全省乃至全国普查后腿的情况。
黄慧诚 张俊
内蒙古:做好“三结合”层层抓普查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郝益东近日在全区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内蒙古做好这次普查工作,主要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二是把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证质量同健全环境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有机结合;三是把普查数据汇总与成果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普查工作办公室,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以及服务、保障。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订普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普查对象、普查内容、组织实施、经费安排、资料填报以及具体时间安排;编制好污染源普查的经费预算,向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申报纳入年度预算,按时拨付、专款专用;要切实做到人员、经费、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各项技术准备到位,确定污染源普查的总体样本数量,确保普查对象不遗漏;切实抓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确保参加普查工作的每个人都能全面掌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政策和技术要求;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搞好现场调查和普查表的填报;强化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李永胜 杨爱群
云南:副省长顾朝羲深入普查现场
月9日,云南省副省长顾朝羲到被列入普查的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昆明船舶大酒店两个普查现场进行检查,并要求昆明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昆明船舶酒店,顾朝羲在对普查员的工作、人员组成情况及酒店的污染生产和治理现状进行了解后,他说,污染源普查是我国正在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也是我国环保工作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普查的结果将成为国家的重要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科学分析,将为国家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检查完后,顾朝羲说昆明在以后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
吉林:全方位落实普查责任
吉林省政府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上要求,各地必须建立相应责任机制,确保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吉林省政府在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时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配合到位。财政部门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环保部门要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总体牵头和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建设部门要参与生活源普查,并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普查;农业部门要会同牧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农业源普查;工商、统计等具有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要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发改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分析、应用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源普查;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普查进度,监督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各部门要把普查任务落实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协力搞好污染源普查。
新疆:完善措施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
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新疆污染源普查工作从准备试点阶段正式转为全面普查阶段,这标志着新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新疆党委常委、新疆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日前召开的新疆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完善措施,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做好普查人员的配备工作;要根据辖区污染源普查办提出的经费需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快拨付使用;环保部门要牵头做好各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好普查的各项任务。
据介绍,此次污染源普查对象是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污染的设施。在全面普查阶段,全区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逐步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并组织开展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各地州、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新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与验收。
青海:统一思想加快污染源普查
青海省第—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西宁召开,王令浚副省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局局长赵浩明主持会议;省政府有关厅局的主要负责人、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策研究及驻青海军队单位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西宁市四区三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西宁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共82人参加了会议。
王令浚副省长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等三个方面作了重要的讲话。王令浚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全省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广泛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确保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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