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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污染减排攻坚的环保强势体系

更新时间:2008-06-20 10: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1185 网友评论0

        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煤炭、焦炭、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工业增加值占90%左右,能耗占97%左右,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放总量的90%以上和50%以上。虽然,近年来通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从总体上看,结构性污染严重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省委、省政府对工业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把工业污染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防治结合、强势执法、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71.8%的工业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重点城市提前完成二级以上天数“十一五”规划目标,被国家考核的5个重点城市全部摘掉空气质量倒数前五名的“黑帽子”;地表水质不断好转,全省环境质量出现改善拐点。回顾近年来山西省工业污染防治的实践,有以下几方面的启示,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发扬。

  完善工业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组织实施了“蓝天碧水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检查部署,研究制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省委书记张宝顺带头把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抓重大问题的落实,明确指出,“山西绝不要污染的GDP,绝不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GDP。要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建设生态中求发展,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发展转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省委副书记、省长孟学农对环保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环保工作在山西尤其重要,要像抓经济指标一样来抓环境指标,省环保局要对已确定的任务逐一梳理、抓好落实,要‘动则真,干则胜’,凡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办事的,都会支持环保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环保牵头组织、部门联动配合、企业积极治污、全社会关注监督的工业污染防治格局。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面对全省工业污染源点多面广、历史欠账多的严峻现实,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普遍标准的环境政策法规,下猛药治顽症。为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2006年8月3日,省政府颁布了第189号令《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明确规定:不论企业规模、所有制性质,所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必须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于2008年底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一律予以关闭。2007年,山西省制定针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地方性环境法规——《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条例”针对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制药等对全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行业,从严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各级政府是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上一级环保部门对下一级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将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法制化;建设项目经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后,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实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制度;确立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环境执法手段,建立了监督机制,为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努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

  一是坚决控制高耗能、重污染项目。严格执行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所辖119个县(市、区)全部完成环境容量测算。强化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明确规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必须进行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抬高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实行重污染项目一律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新上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高效的污染防治设施,限制建设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污总量的项目,按照新增量的两倍实行置换。“十五”以来,共否决450多个污染项目。2006年以来,对孝义、河津、古交、襄汾等污染严重的县(市)实行了区域限批,新增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坚决关停、淘汰落后工艺。“十五”期间,全省共取缔改良焦、小耐火、小电石、小水泥、小炼铁等企业共计5035家,取缔土焦坑1万余个。2003年底,全省开展了取缔关闭土焦改良焦专项行动,淘汰改良焦生产企业1241家,削减高污染焦炭生产能力3000多万吨,对土焦、改良焦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2004年以来,实行了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制,每年淘汰、关闭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共对788家企业实施了淘汰、关闭。2006年以来,强势攻克重点,合力围剿难点,以经济名列前茅但环境污染严重的县(市)为突破口,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区域环境集中整治。2007年,全省对4287家企业、5205台(套)设施进行了关停、取缔,涉及投资100亿元、GDP361亿元、财政收入56亿元。

  三是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坚决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同时,山西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整合资源、改革重组、创新管理、调整产品结构等途径,优化产业布局,做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煤炭行业大力关闭小煤矿,发展高产高效矿井,全省矿井总数由2000年的7998座减少到目前的1121座;焦炭行业大机焦比重由2000年的52%提高到2007年的95%,新上了一批焦炉煤气制甲醇等项目,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冶金行业钢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电解铝企业全面淘汰了自焙槽落后生产工艺,使用预焙槽先进工艺,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电力行业新增大型火电项目采用了大容量、高参数的现代化发电机组和空冷节水新技术,并配套安装先进、高效的除尘脱硫设施。

  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十五”期间,全省环保投入达231.9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投入77.7亿元。2006年全省环保投入达90.7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投入36.8亿元。2007年,全省继续加大污染治理投入,环保投入达135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投入达85亿元;省级财政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近3.5亿元,省政府又增设4.5亿元减排资金,带动社会和企业治理资金110亿元。成功举办首届山西国际环保技术设备博览会,共签约99个项目,涉及治理投资102亿元,全面推进了工业污染治理。

  为推进企业加快治理,对不属于淘汰、关闭范围,但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行了限期治理。“十五”以来,将占全省排污总量90%的2833家企业列为重点,实行限期治理。其中,省政府选择172家重点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其余企业由所在市、县政府分别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治理任务下达后,环保部门跟踪监督,督促其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任务的及时进行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行停产或处罚,促其抓紧治理。

  针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排放总量54%以上的实际情况,我们抓住重点,大力推进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规定所有燃煤电厂必须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省政府对未完成脱硫任务的机组强制实行关闭或停产治理;向脱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10家电力企业及主管的电力公司发出警示通知。目前全省307台(1663.37万千瓦)燃煤机组中,已完成267台(1183.3万千瓦)烟气脱硫设施建设任务或关停,占到机组总数的87%,其中列入国家与省政府签订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排责任书中的41台(1058万千瓦)燃煤机组,已完成30台(828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占73.2%。对全省焦化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焦化企业中45%以上已建成煤气脱硫、装煤出焦消烟除尘和焦化废水处理设施,其余的将于2008年底前建成。电力、焦化行业的重点突破,带动了工业污染治理的整体推进,全省9208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中已有71.8%建成环保设施,省控101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坚持强势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多年来,环境执法停留在以罚代管的层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缺少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环境法律法规不是软法,必须使用铁的手段、硬的措施,使出令污染企业胆颤心惊的“撒手锏”来贯彻执行。

  山西省在实践中探索出对污染企业进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做法。省环保局先后和银行、铁路、电力、国土、煤炭、建设、公安等14个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暂行规定》、《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产品实行公路铁路空运停运的通知》、《山西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供电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9项制度,建立起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共同约束机制。对污染企业银行停贷、铁路公路停运、电力停电、工商吊销证照,堵截围歼,从制度上建立起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共同约束机制,形成了新时期治理污染的环保统一战线,一改过去执法手段软弱、孤军奋战、环保执行力差的局面。同时,实行差别环境政策:对取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以及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优先保证其产品的运出;对积极实施减排,任务完成好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新建项目审批、总量调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治理的资金支持;对治理进展缓慢的,给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直至采取停电、停贷、停运等措施。先后对1500余家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贷、停电、停运的“三停”措施,停贷金额达23亿元,腾出焦炭运力达3000余万吨,腾出电量10亿千瓦。这一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做法,紧紧地扼住了地方保护主义和环境违法企业的命脉,有效地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环保部门的执法不到位问题。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环保统一战线的威力,先后开展了区域环境集中整治、清理违法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绿色环保走廊”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煤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声势浩大的环境执法行动。“十五”以来,全省查处违法案件15431件,执行行政罚款1.5752亿元。2007年全省征收排污费总额达到27.3304亿元,比上年增收11.7947亿元,增长76%,其中,征收焦炭排污费18.4亿元,比上年增收10亿多元,同比增加138%;在半数以上电厂实现烟气脱硫,二氧化硫大幅度减排的情况下,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1.8072亿元,同比下降38%,这“一增一减”的趋势表明,依法治污的成效初步显现。

  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一是强化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推广。建立了省级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服务平台,重点研发推广了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如煤炭行业推广了筒仓、封闭式输煤、矿井水回用技术、煤泥水闭路循环技术、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焦化行业推广了先进的配煤工艺、焦炉装煤出焦消烟除尘技术、苯并芘降解技术、煤气净化技术、废水生化处理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为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二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清洁生产分析评价,采用了清洁生产技术,选用了清洁原料。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和企业污染信息强制公示,依法推进清洁生产。在100家企业、30个生态经济园区、119个社区、11个县、两个市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形成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大格局。通过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全省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企业二氧化硫、烟(粉)尘、化学需氧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排污强度比“十五”末期分别下降55.4%、53%和52.3%。

  三是建设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投资8500万元,建成了监测范围覆盖全省119个县(市、区)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成为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实现空气质量日报的省份。在全国较早研制成功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2007年投资8.5亿元开始在800余家重污染企业的1112个废气排放口和549个废水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将逐步扩大到所有污染企业,这项工程全面建成后将对企业排污实施全天候监控,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实行污染防治考核问责奖惩制

  责任缺位是影响环保执行力的关键所在,为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环保执行力,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了《山西省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将工业污染防治作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坚决查处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奖惩制和“一票否决”制。近年来,全省先后否决了10多家企业市场准入、评先评优资格;2007年,河津、孝义两个名列前茅的经济强市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否决评优资格;2006年以来,全省对76名环保不作为的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建立了环境质量改善奖励制度,阳泉市因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改善,退出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倒数前三名,省政府给予了100万元的奖励。

  近年来山西省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更加完善的政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扎扎实实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为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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