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08-03-14 11: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刘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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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了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规定了与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相对应的奖惩措施。
此次河北省政府印发的“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明确了考核办法,落实了相关的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奠定了基础。
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要实现的节能减排目标。重点县(市、区)要达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且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标准,县级市市区和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等7项目标。重点工业企业要按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任务,省环保重点企业在2008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监控中心联网,2008年底前所有省环保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010年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方案要求,各重点县(市、区)政府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和重点工程措施,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重点企业要把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工程措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质量变化和群众满意度情况,是“双三十”节能减排考核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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