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七市地实行区域限批 暂缓审批新增水污染物项目
中国环境报报道,由于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没有开工,黑龙江省环保厅日前宣布,对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黑河、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等7个市(地)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限批期间暂缓审批新增水污染物的项目,直至项目开工建设。
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据介绍,尽管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规划项目总开工率达到75%,但列入规划的40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中,只有两个建成投入运行,25个正在建设,影响了全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化学需氧量净削减量2837吨,削减率为1.08%;二氧化硫减排削减量9789吨,净削减量2508吨,削减率为0.93%,主要污染物削减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减排目标。
黑龙江省政府已于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召开全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地)确保年底前规划项目全面开工,项目建成投运率达到50%,对不能按时开工项目市(地),暂缓审批这一地区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并列入行政监察。同时,黑龙江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对规划中工业治理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依据项目化学需氧量实际削减量和项目投资情况核定补助金额。
对7市(地)实行区域限批,暂缓审批新增水污染物项目,直至项目开工建设
日前,黑龙江省环保厅、发改委、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对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进展进行了联合检查。结果发现,仍然有部分项目工程进展迟缓,甚至没有开工建设。其中,哈尔滨市何家沟平房污水处理工程、佳木斯市西区污水处理工程、东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同江市污水处理工程、七台河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双鸭山市安邦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五大连池市污水处理工程、伊春市南岔区污水处理工程、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污水处理工程等10个已获国家补助资金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主体工程仍未开工。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对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黑河、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等7个市(地)实行“区域限批”,暂缓审批7个市(地)新增水污染物项目,直至上述项目开工建设。对项目未按时开工问题,省监察厅、环保厅要进行督办检查,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要追究地方政府及企业领导的责任。
因未完成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5市政府受到通报批评
另外,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抚远县污水处理工程、大庆市库里泡污水处理工程、大龙虎泡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5个项目没有完成初步设计;齐齐哈尔市造纸厂(中实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没有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哈尔滨市何家沟平房污水处理工程、信义沟污水处理工程、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等3个项目没有完成用地审批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黑河市政府提出通报批评。
下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将集中力量,推进松花江规划项目建设
黑龙江省环保厅厅长李平说,今年下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将集中力量推进松花江规划项目建设。一是开展专项督察。由省环保厅牵头,会同发改委、建设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项督察组,对通报中批评的未完成前期工作的9个项目、已获得国家资金的10个主体工程仍未开工的污水处理项目进行专项督察督办。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中期评估,摸清总体项目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提出调整意见。三是进行年终专项检查。12月末,重点检查各市(地)“规划”项目开工率和建成投运率是否达到要求。凡未达到要求的,次年仍然暂缓审批这一地区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四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管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推进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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