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将以奖代补
更新时间:2008-02-01 09:13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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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省建设厅1月31日发布通知,湖北省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按照鼓励快建、多建并早日投入使用的原则,设立专项奖励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
通知确定了湖北省以奖代补的核定原则。列入以奖代补范围内的项目,配套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按奖励额度全额拨付;尚未建成,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均已开工建设的,按管网奖励额度50%拨付,待建成运行后再拨付50%,对已开工但没有按期建成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项目,其预拨的50%的奖励资金,省财政将通过清算扣回;尚未开工的项目暂不安排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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