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对车上乱扔垃圾行为进行罚款并曝光
开车时抽烟或向外抛撒杂物,不仅影响到了驾车者自己的行车安全,而且还可能对后方车辆造成影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南省道路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开车、坐车的人随意向窗外扔烟头、垃圾等陋习要受处罚,一次处罚的金额最高可达50元。
记者日前从湖南省交警总队获悉,为了打击车上乱丢杂物的行为,国庆节前湖南将继续对各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交警部门将联合其他部门展开专项治理行动,专门治理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从车窗往外抛撒杂物的不文明行为。据湖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市民拥有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对道路环境的污染随之增多,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从车内往道路上抛撒垃圾,包括槟榔壳、烟头、塑料瓶、果皮和各类包装物,污染了道路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目前,湖南长沙乱丢杂物的现象比较严重。在长沙市的朝阳路口,一名环卫工人指着垃圾车里的各种果皮、空烟盒告诉记者,“刚清扫完该路段一侧快车道,一把空瓜籽壳就从公交车上抛撒下来,正好撒了他一头一脸。没办法,还得再次将瓜籽壳清扫干净。”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认为,对往车外乱扔垃圾的整治行动对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肯定有帮助。但是,由于这些不文明行为的特殊性,相关部门在处理违规者的时候可能会存在取证困难。有市民表示:“必须要抓到现行,你说谁乱扔乱丢,你看不到也没有用。”
针对行车中的不文明行为,湖南省交警总队表示,将依法对行为当事人予以处罚,并且建立市民监督举报有奖制度,组织市民群众、志愿者抓拍,实行市民巡防团巡防,并对查实的乱抛杂物的司乘人员或车牌号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同时,交警也建议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上设置垃圾桶或垃圾袋,以方便乘客扔垃圾。但更多的驾乘人员表示,这些行为涉及到市民的文明意识和个人道德素质,加大处罚力度只能起到引导作用,提高市民素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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