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多举措积极策应江苏沿海综合开发
一是切实加强区域污染综合防治。新沂河成为排污通道以后,上游地区对我市的污染日益加剧,不但给饮用水源形成巨大压力,造成污染事故频发,还大量占用了下游地区的环境容量。为此,将加强上下游之间的区域污染综合防治,提请各行政区域之间严格实行出入境水质考核机制,上游超标排放污水应对下游提供生态补偿。
二是认真开展规划环评。支持和协助省有关部门对沿海开发的发展规划进行规划环评,同时做好《连云港市总体规划(2008~2030)》等其他发展规划的环评。目前,连云港港口发展规划环评已经上报到交通部,要加快推进有关方面的工作,科学指导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做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三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包括蔷薇河饮用水源在内的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工业、生活及农业面源的管理,重点推进东海县尾水通道工程建设。做好通榆河污染防治,利用通榆河水源规划建设南翼自来水厂,解决南翼新城用水和提高城市用水安全性。启动市区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年内建成大圣湖应急水源工程,2010年完成市自来水厂40万吨/日水质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确保市区饮用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新标准。
四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淘汰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生产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对超标排污企业和虽然实现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仍然较高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减排管理,突出抓好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提高”工程,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通过这些措施,腾出一部分环境容量,优先发展低污染、高产出项目。
五是保护海洋环境。在推进沿海开发中,严格依法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严把环评关口。科学管理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妥善保护海州湾独特的海洋地貌及海洋生态系统。在用海问题上,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审批、有偿使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申请用海。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六是完善基础设施体系。通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减少COD排放。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抓手,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逐步减轻农村生活污染。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十一五”期间通过建设包括大浦工业园、柘汪工业园区等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提高治污减排能力,同时抓好集中供热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
七是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保执法。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环保审批程序;搞好园区环境监管,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园区环境建设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园区科学发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规定以及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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