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用政策激励先进约束落后
“今年,江西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分别控制在44.8万吨和60万吨以内。这是一项硬任务,不能讨价还价,不能后退畏缩,必须确保年底前按时按量完成。”有“环保省长”之称的江西省省长吴新雄语气坚定地说。
在近日召开的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上,吴新雄强调,污染减排工作要实行市、县政府负责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污染减排任务考核情况将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实行污染减排、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省长一月四会研究部署
2007年,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现“双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6.88万吨,比2006年下降1.1%;二氧化硫排放量62.10万吨,比2006年下降2.1%。要实现今年的减排目标,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分别削减2.08万吨和2.10万吨,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吴新雄指出,“十一五”已过去两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十一五”初期有所上升。今年不仅要消化当年新增排放量,还要消化前两年的欠账。从总体看来,江西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近年来,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国家的要求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省长吴新雄亲自参加主持4次会议,研究部署减排工作。6月23日和7月3日,吴新雄分别与减排重点企业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7月12日,召开省长办公(扩大)会,专门邀请设区市市长参加,共同研究减排工作;7月16日,又参加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一系列行动充分表明江西省政府对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打好减排攻坚战的决心。
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并举,坚决打好减排硬仗
吴新雄强调,全省上下,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明确硬任务,落实硬措施,坚决打好污染减排攻坚硬仗。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得好的地区和重点企业,要落实激励政策:对环保设施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用于环保的投资,经财税部门批准享受优惠政策;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省里掌握的环保资金向为减排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地区倾斜。同时,江西省制定了严格的约束政策:对没有按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市、县,暂停拨付或扣减基本建设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资金,同时该行政区内污水处理费由省调剂使用;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停止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银行停止对其金融支持,环保部门不通过其上市环保核查。
副省长孙刚在会上要求,要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一是要落实市、县政府减排责任制,落实重点企业减排责任制,落实重点部门、行业减排责任制,落实环保部门督察责任制。二是省环保局要会同发改、统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市、县(区)的督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金下达、项目审批、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减排任务或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的地区和企业,取消评先创优资格。三是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实行依法、及时、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四是要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管理工作。五是要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省环保局将派员督察11个设区市的减排情况
会上,省环保局通报了上半年减排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重点。11个设区市、部分重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建设局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省环保局当天召开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动员大会,刚履新职的省环保局局长邓兴明在会上要求,要把做好减排工作作为检验今年环保工作的标准,进一步充实减排机构和人员,确保减排工作经费,在全系统开展“我为减排做什么?”活动。
省环保局还将根据省政府要求,对11个设区市、各县(市、区)完成减排任务的好坏情况进行排名,对影响全省减排任务完成的重点地区列出名单,实行重点管理,每月督察。省环保局近期将组织9个督察组,由局领导带队赴11个设区市,对重点城市、行业、企业进行减排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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