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更新时间:2008-07-07 08:44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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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确保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有关船舶、港口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的完成。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太湖流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系统建设成为内河(湖)污染防治的示范工程,并将在2009年前完成对内河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研究。
通知指出,各单位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从7月25日开始针对辖区的港口、船舶组织一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评估辖区船舶安全和污染事故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太湖流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实地调研,由部海事局分管领导牵头,会同部水运司、部环保中心等单位组成调研组,在7月底前赴太湖流域两省一市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太湖流域港口、船舶污染现状,以及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进展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为部制定实施方案做准备;由部环保中心牵头,各单位配合,在2007年对太湖流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评估和今年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总体方案》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和时间表,组织专家审查后由部发布执行。
同时,由上海海事局牵头,协调部环保中心等有关单位将开展内河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研究,此项工作将在2009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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