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水污染治理实行分包制
由市长和5位副市长任“河长”,分别承包境内的6条主要河流,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级主要领导承担重点治污工程和水质目标的责任制,如水质一年内无明显改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引咎辞职。近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重点河流市级领导分包意见》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将水环境治理效果与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的职务挂钩,实施了重点河流市级领导分包制、重点治污工程和水质目标领导问责制。
“河长”综合调度,沿河各县齐抓河流治理
为解决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近年来,石家庄市把改善水环境作为一项城市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不仅制订了《岗南、黄壁庄水库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项保护水质环境的法律、法规,还建设了民心河、太平河、滹沱河生态区等一系列水环境生态工程。
石家庄此次制定的重点河流市级领导分包制,旨在解决各级政府只注重自身治理而忽略了对下游影响等问题,促进河流水质整体明显好转。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和5位副市长,分别承担了石家庄滹沱河、洨河、磁河、石津总干渠、邵村排干渠、汪洋沟6条河流的治理任务。按照河北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阶段目标和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河长”进行综合调度,形成沿河各县和市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水质一年未改善,县级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重点治污工程和水质目标领导问责制,将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与水污染治理成效挂起钩来。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运行管理情况和当地水质状况都纳入了领导问责的内容。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未达到目标要求,延迟半年且当地水污染严重状况无明显改善的,由市委、市政府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延迟3个季度的,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纪律处分;延迟一年且当地水污染严重状况仍无明显改善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表示,对于水污染治理,就要动真的、来实的。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做到认识到位、治理到位、监管到位、处罚到位、追究到位,以确保到明年年底,石家庄市6条河流出市断面的COD浓度都要低200mg/L。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