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影响空气质量 常州公布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09-08-12 13:5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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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目前已成为影响常州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近日,常州市公布了《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将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实施扬尘污染防治。2009年10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实施,市区空气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所谓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航道、港口建设工程等)施工过程中,因为房屋建设和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以及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2009年年初,扬尘污染控制被列为全市2009年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之一的大气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
根据《办法》规定,环保部门将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城管部门负责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垃圾运输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公路、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同时,各辖市区人民政府也按照管理权限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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