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加强环境监管推进宝象河水污染综合整治
更新时间:2008-09-03 09:32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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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4日,昆明市环保局会同官渡区、经开区对昆明市滇新锰铁厂(以下简称滇新锰铁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再次进行了调查,市环境监测中心再次对该厂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测,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昆明市滇新锰铁厂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锰铁生产线环境影响调查评估报告》(简称《环评报告》)。根据调查情况、监测结果及《环评报告》结论,环保局对滇新锰铁厂提出了四条整改意见:一是2008年9月30日前,滇新锰铁厂应完成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做到零排放;二是2008年12月31日前,滇新锰铁厂应完成厂区道路地面硬化、集气罩改造、加装脱硫设施、堆渣场及矿石和原料堆场改造等工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自《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两年内滇新锰铁厂应实施搬迁,另行选址建设;四是滇新锰铁厂周边企业环境问题移交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查处。
8月6日,市政府同意该厂按照昆明市环保局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8月26日,昆明市环保局会同官渡区、经开区对滇新锰铁厂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滇新锰铁厂已拆除厕所,铺设了截污管道,污水处理基础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9月5日进行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昆明市环保局要求滇新锰铁厂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做好中水回用管道的铺设,确保9月30日前实现废水零排放,要抓紧时间做好其他整改内容的前期工作,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经开区要加大对周边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污染源进行认真清查,对不具备整改条件企业要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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