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
更新时间:2009-08-03 11:23
来源:
作者:
阅读:3419
法规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发文机关:环境保护部
实施时间:2008-12-25 发布,2009-04-01 实施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 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所、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所、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年 12 月 25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4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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