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发生器(HJ/T 264-2006 )
更新时间:2008-08-05 09:5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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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环境污染处理和其它用途的臭氧发生器的产品分类、命名、技术要求、检测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辉光放电产生臭氧的各种类型的臭氧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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