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更新时间:2008-04-16 14:02
来源:
作者:
阅读:1455
标准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编号: GB 3095-1996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性质: 强制性
实施日期: 1996-10-01
关键词: 环境空气 ,分析方法,质量标准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空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共限定了六种污染物的浓度值:SO2、TSP、PM10、NOx、NO2、CO、O3、Pb、B[a]P、F。标准同时配有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点击下载 GB30951996.pdf
下载该附件请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网会员,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