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84)
更新时间:2008-04-1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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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标准编号: GB 4284-84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标准性质: 强制性
实施日期: 1985-03-01
关键词: 农用污泥,控制标准,监测方法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在农田中施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下水沉淀池的污泥,某些有机物生产的下水污泥以及江、河、湖、库、塘、沟、渠的沉淀底泥中污染物(如镉、汞、铝、铬、砷、硼、铜、锌、镍、矿物油、苯并(a)芘)的控制标准。如镉在pH<6.5的酸性土壤上,最高容许含量为5mg/kg干污泥;在pH≥6.5的中性和碱性土壤上,其含量为20mg/kg干污泥。标准同时说明污泥每年用量不超过2000kg(以干污泥计)及施用年限,并配有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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