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宾馆饭店业(HJ 514-2009)
更新时间:2012-01-13 10:4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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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 514-2009 2010-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宾馆饭店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宾馆饭店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宾馆饭店业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四类,即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宾馆饭店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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