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皮革工业是目前国内外民众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作为皮革行业基础的制革和毛皮加工工业是我国较大的工业污染源之一,据调查2005年,该行业废水和COD排放量占全国废水和COD排放量的0.8%和1.5%。
制革及毛皮加工业生产排放废水的主要特点是耗水量较大、废水污染物浓度高、杂质多、并含有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该行业产生的废水不但会污染环境,还会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和周围环境卫生。依照相关规定,目前国内许多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均建成了废水处理设施,但由于设计、工艺、运行及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许多废水治理工程的处理和净化效果并不理想,一些治理工程甚至无法进行正常稳定运转、达标排放。某些废水治理工艺运行效果虽然比较好,但存在着工程建设投资大、运转费用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处理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其主要原因是该行业废水工程治理方面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缺失或不完整,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没有完善的规范、标准及一个相对统一质量控制准则,情况亟待改善。
另外,为进一步限制制革及毛皮加工业企业对水环境的污染,《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加严了废水(特别是氨氮和CODcr指标)排放限值,加强了监测并规定了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把制革工业环保工程管理要求列入标准。要贯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保证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制订相应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对我国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处理技术进行归纳统一,规范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
鉴于以上诸多原因,将各种实用、低成本及处理效果良好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技术总结分析,形成该行业的国家技术规范体系,对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的制定符合新的环境标准体系要求,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规范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落实,为《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奠定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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