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
更新时间:2020-06-11 10:27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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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经河南省政府批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自2020年6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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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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