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
更新时间:2020-06-11 11:16
来源:河南生态环境厅
作者:
阅读:24602
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经河南省政府批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自2020年6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铝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铝工业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 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和铝材压延加工企业或生产系统,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铝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 产工艺和装置。
标准正文下载附件浏览
标准正文下载附件浏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点击下载 202006111116092655.zip
下载该附件请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网会员,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