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活垃圾处理费本月起按用水量征收
更新时间:2010-07-19 13:51
来源:东莞时间网
作者: 许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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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本月就开始实施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居民按用水量折算并随水费征收。居民用户(含暂住人员)为每立方米水收0.55元垃圾处理费,小区内用户每立方米水收0.17元的垃圾处理费。
但是住宅小区临街用户怎么收取垃圾处理费?对办公、各类商住混合型的用户又该怎么收取? 围院式管理区域及社区(村)用户如何计收?近日,东莞市物价局针对新操作模式中的特殊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
实施时间
7月起随用水量计收
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从7月1日起实施,市物价局表示,7月份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按7月份的用水量计收。
此外,环卫部门收运商住小区的生活垃圾,按3.5元/桶的标准,向商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生活垃圾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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