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违法排污问题突出6家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上黑榜
近日,为应对3月下旬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环境保护部组织10个督查组陆续深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督查,并安排无人机对重点地区进行飞行检查。督查发现有6家企业环保意识差,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或不正常运行,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宝信钢铁集团下属合信钢铁公司的2台36平方米烧结机,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应于2013年底前关停,但该生产设施暗藏在厂区内,无人机飞检发现疑点后,经现场检查核实,两台烧结机长期使用,未运行配套脱硫设施,烟气超标排放。宝信集团下属东信焦化公司地面除尘站长期夜间不运行。3月16日夜间暗查发现,武安市的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地面除尘站未正常运行。
山西省古交市日月热电有限公司建设一台50MW抽凝机组及一台25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3×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该项目长期试生产未验收,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其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新建脱硝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二氧化硫无法稳定达标,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河南省三门峡锦隆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预焙阳极项目,建有4台煅烧炉,2台焙烧炉,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煅烧炉未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焙烧炉电捕焦油器损坏,烟囱冒黑烟现象突出。
三门峡市陕县锦华化工有限公司从事煤气生产,生产能力为每小时6万立方米煤气,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停运煤气脱硫设施,其脱硫塔、再生塔、硫膏储罐、脱硫废液储罐等各类设施均无生产和使用迹象,脱硫设施长期停用。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检查人员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督促属地环保部门立即对相关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存在的违法排污行为立即纠正到位。
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依然较差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5年2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依然较差。
据悉,2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0.7%~1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9.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3.1%,中度污染为9.3%,重度污染为6.5%,严重污染为1.2%。与上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60.3%下降为59.9%,降低0.4个百分点;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沈阳、乌鲁木齐、哈尔滨、郑州、衡水、石家庄、唐山和邯郸;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拉萨、海口、厦门、昆明、舟山、惠州、福州、张家口、丽水和深圳。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7.9%~100%之间,平均为39.9%,低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0.0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0.1%,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6.2%,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3.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高于74个城市11.5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与上月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6项监测指标中,PM2.5、PM10、SO2和NO2月均浓度分别下降16.5%、10.5%、24.4%、26.2%;CO日均值平均超标率下降9.4个百分点;O3日最大8小时值平均超标率持平。《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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