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更新时间:2015-06-06 17:45
来源:古汉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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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称预案)。按照预案,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辖区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特种车辆外,全市机动车将实施限行。
根据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分别用蓝、黄、 橙、红颜色标示,Ⅰ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当预测未来将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时,环保、气象部门应加强监测频次,及时会商,确定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 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治污减霾办,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即预警启动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 施。
据悉,当出现I级应急响应时,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教育部门督导辖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安部门督 导全市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及其它特种车辆外)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最后一位数字确定)。重点大气类污染源企业工业生 产实行限产限排,减少50%污染物排放量。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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