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修订后的《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对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和实施机制3方面进行了优化。本报记者邓佳摄
本报记者蔡新华见习记者刘静上海报道上海市政府日前正式发布修订版的《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进一步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据上海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罗海林介绍,2014年发布的《预案》,对规范上海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全市共启动重污染预警8次,对污染削峰起到了一定效果,也有力推动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罗海林说,随着大气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原预警启动条件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空气质量形势和要求,应急响应措施内容也还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
预警启动坚持以人为本
据罗海林介绍,本次修订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公众健康的指导思想,在原预案体系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吸收、采纳了去年《上海市空气质量保障联动方案》中部分行之有效的内容,重点对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和实施机制3方面进行了优化。
上海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周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修订做了详细的说明:在启动条件上,总体保持四级预警分级体系。蓝色预警在原来“未来1天AQI在201~300之间”的基础上,增加“未来1天AQI在151~200之间且可能出现短时重污染(即AQI大于201)”;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不变;考虑重度污染程度变化及持续性的影响,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由原来的“未来1天AQI在301~450之间”调整为“未来1天AQI在301~400之间或未来3天(含)以上AQI在201~300之间”,红色预警由未来1天AQI“大于450”调整为“大于400”。在判断依据上,以实时PM2.5浓度监测值作为判定指标,增加预警提前量。
扩大管控范围,加大响应力度
周军还指出,在响应措施方面,一是扩大了应急管控的污染源范围。工业源方面增加了各类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排放行业的减排要求;流动源方面因黄标车已全面淘汰,取消了黄标车限行措施,增加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红色预警时对部分高污染内河船舶的管控要求;面源方面增加了严禁露天烧烤和废弃物野外焚烧等要求。
二是加大了各级响应措施力度。蓝色预警响应时增加了对部分工业企业的减排要求,主要涉及石化、钢铁、化工、水泥、造船、印刷等重点行业以及有涂装工艺的企业;黄色预警响应时要求这些企业实施限产、限污;橙色预警响应时进一步增加有色、建材、医药、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停限产;红色预警响应时再扩展到电子、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行业企业。建设工程方面,从蓝色预警响应时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装卸、道路开挖、房屋拆除等部分作业,逐级提升管控要求,到红色预警响应时停止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外的所有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市政和道路施工及喷涂等室外作业。
同时,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响应名单动态更新
周军还告诉记者,在实施机制方面,依据新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应急响应名单的动态更新机制,由环保部门提出必要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具有操作性的应急响应具体名单并组织实施。为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效果,预警启动后,各区、各部门将根据职责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应对措施,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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