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暂停临汾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环评审批
“如芒在背、如坐针毡”,这是临汾市市长刘予强被环保部约谈时的真实感受。1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在约谈中表示,为督促临汾市加快整改,尽快降低大气污染程度,回应社会关切,环保部决定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并要求山西省环保厅,以及临汾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同步执行。
刘长根表示,2016年入冬以来,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尤其是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严重超标。但临汾市未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也未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控制措施,应对工作被动。
记者了解到,2016年临汾市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均值较2015年分别上升33.3%、25.4%、29.7%、3.1%、19.3%和11.1%,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均不降反升。2016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1天,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2天,大气环境质量已连续两年呈现恶化趋势,形势严峻。
据介绍,临汾市目前有20余家焦化企业,部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按要求提标改造,或装煤、推焦、熄焦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同时大量焦化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就用于熄焦,导致废水蒸发排放,污染问题突出。
近期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发现,山西焦化集团公司6条生产线脱硫脱硝设施仍未建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熄焦废水挥发酚浓度超标0.6倍。三维瑞德焦化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熄焦废水挥发酚浓度超标97倍。临汾万鑫达焦化熄焦废水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标69倍、8倍和125倍。临汾晋能焦化熄焦废水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标495倍、5倍和13倍。
此外,钢铁行业球团设备普遍没有建成脱硫设施,部分钢铁企业高炉及烧结机上料、落料口无密闭设施,物料露天堆存,厂区地面积尘严重。亚新集团中升公司球团工序未建脱硫设施,烧结工序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环保部约谈指出,临汾市沿汾河平川六县(市)冬季采暖用煤数量大,对煤质监管不严,燃煤污染排放严重。抽查发现,临汾市2016年冬季居民用煤含硫率均值达到约1.6%。约谈要求临汾市应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要求,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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