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破解“垃圾围城”难题获中央肯定 将在全国推广经验
上图金华灃浦镇后余村,村民在分类垃圾箱前进行投放。右下图在嘉兴市周王庙镇长春村,每家每户门口都放了可堆肥、不可堆肥和餐厨垃圾桶。徐燕飞摄
位于金华市岭下镇岭五村的垃圾分类投放点。(资料图片)
垃圾分类,人称“世界性难题”。春节前夕,记者在浙江调研时发现,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这道难题正在被有效破解。“垃圾围城”的浙江答卷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将在全国推广。
浙江的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早在2000年,杭州成为全国第一批8个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之一。2003年,浙江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整治入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3年,浙江推广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试点,成效显著。截至2015年底,全省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超过50%,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3%;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覆盖率超过90%,4500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试点村每年可减少垃圾40多万吨。
源头分类就地处理
垃圾分类,要从源头分类抓起。浙江将垃圾分类的突破口,锁定在农村。
在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向家源村,70多岁的村民李根娣每天清晨都会拎出两个垃圾袋,“会烂的垃圾放绿色桶,不会烂的放灰色桶。”在向家源村,村民分类扔垃圾早已形成习惯。
若按照旧有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金华现有垃圾填埋场剩余寿命不到6年。为推行群众可接受、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方式,金华尝试“二分法”:将生活垃圾分为会烂的、不会烂的。“和农民讲垃圾分类,要用农民的话。”金华市政协主席陶诚华告诉记者,这套分类标准虽然算不上多准确,但简洁易懂,符合农村实际。
为确保垃圾分类到位,在农户基本分类的基础上,浙江多地实行“农户一次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的模式,由村里的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分类处理,会烂的,就地就近沤肥;不会烂,但能卖钱的回收,不能卖钱的集中外运。
据记者了解,2013年以来,浙江选择一批村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垃圾分类制度由点及面,不少地方甚至实现了“全域覆盖”。
“推动城乡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是解决垃圾‘进城下乡’的有效途径。”浙江省农办有关负责人说,在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一半以上,这部分垃圾采取不同工艺,经过科学的处理就可以还山还田当肥料。
垃圾分类的关键是人,怎样让群众主动参与是重点。浙江一些地区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在村里设置“红黑榜”和“笑脸墙”,用考核机制激发村民自主性。
“哪个农户家里被点名没做好,他们自己就会觉得很没面子。”金华婺城区下张家村是远近闻名的垃圾分类示范村,村党支部书记钱瑞华告诉记者,每次垃圾分类检查情况通报时,村民们都会早早地等在那里。变被动为主动,将垃圾分类当作自己分内的事来完成,效果自然就好了。
在富春江畔的桐庐县,183个行政村中有29个取消了保洁员;在浦江县,全县409个行政村已完成垃圾分类处置,建成16个生态处理中心和17座阳光房,垃圾分类实现了从“政府推着走”到“村民主动干”的转变。
因地制宜变废为肥
前端分类只是垃圾减量的第一步,只有抓好终端处理,才能实现资源化利用,让垃圾“各行其道”。
从现实来看,目前垃圾分类存在“先分后混”的情况,一些地方将分好类的垃圾混同装车,严重挫伤了居民的分类热情,垃圾分类不免显得费时费力多此一举。而如果采用分车装运,但终端处理依然采用混同填埋的方式,那分车的成本也相当于“打水漂”。
为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浙江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浙江正以末端分类处置促进前端分类长效推进,到2020年,50%以上市县将具备两种(含)以上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
浙江各地因地制宜,垃圾分类自创“样本”。
目前,浙江已形成机器快速成肥、太阳能普通堆肥和微生物发酵处理等模式,全省农村每年减少垃圾40多万吨。其中,浙江独有的机器快速成肥措施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配置700多台机器;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快速成肥已在500多个村庄试点。
在浦江县郑家坞镇的垃圾处理站内,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用粉碎机将垃圾绞碎,再倒进微生物处理机器的处理仓。“经过24小时的高温发酵,就能产出有机肥。”工作人员介绍,一台微生物处理机器,一天可以处理2吨垃圾,产生400公斤左右的有机肥原料。
与郑家坞镇的微生物发酵处理不同,金华市塘雅镇因部分村庄规模较小,采用八村联建阳光堆肥房的方式。每日可烂垃圾的投入量多,使堆肥房内持续高温发酵,确保了堆肥质量;多村联建,节约了30%的建设资金和70%的土地资源。
目前,浙江省各地新建太阳能垃圾堆肥房1849个、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快速成肥机器120台,垃圾车8000台,垃圾减量40多万吨,减少垃圾运输费用4500多万元。
垃圾资源化产生的有机肥供不应求。金华市灃浦镇东张村76岁的张樟彩是堆肥房的常客,家里一亩三分地的肥料都从这里取用。说起垃圾分类,他竖起大拇指:“垃圾分类能变出肥料,太好了。”
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无论从顶层设计、体制完善,还是资金投入、宣传教育等角度,垃圾分类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只有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
长效保障机制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据统计,浙江省财政按照试点村数量和平均每村30万元的补助标准实行切块下达。补助资金由试点县(市、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生物堆肥设备设施购置和安装等。试点两年来,省拨财政资金4260万元,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总投入13.6亿元。
为突破资金瓶颈,不少地方开始探索市场化运作。
湖州市德清县在全国率先实施“一把扫帚扫到底”的管理模式,由城乡环卫公司统一保洁、收集、清运、处理、养护,让城乡环境不再“多头管”;杭州市桐庐县环溪村、余杭区沿山村等通过公开招标,将保洁、收运服务等委托给专业公司和人员;金华永康市不少乡镇、村与农户签订垃圾清理和运输承包合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
借市场外力的同时,浙江还积极探索垃圾处理产业化,为垃圾分类长效运行创造内生动力。在桐庐,农家土肥摆上省内各大超市的货架,一斤售价达6.6元,成了“抢手货”。企业所得又反哺长效化管理经费,形成垃圾分类全产业链。
记者注意到,在垃圾分类过程中,浙江特别注重将建章立制贯穿其中,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2015年,省政府将“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对各市进行考核。杭州、宁波、绍兴、金华等市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本级对各部门、各城区和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在衢州市龙游县贺田村,每一个垃圾袋都要接受“考核”。村民们把垃圾袋编号分类,贴上“身份证”,做到见袋知人。这种全国首创的垃圾可追溯制度,真正实现了垃圾处理责任到人。
截至2015年底,浙江已有83个县(市、区)的4500个建制村,对垃圾进行三化处理。如今,浙江又有更高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5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达到省级标准,县以上城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记者黄平)
垃圾分类十问十答——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记者日前采访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建国,请他谈谈对垃圾分类的看法。
一问: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
答:垃圾分类是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的标志,是人人均可参与其中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方式。垃圾分类在经济上不一定合算,却十分必要。我们追求进步,崇尚文明,希望有碧水蓝天净土,每一个人都应该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来。
二问:我们经常看到垃圾分类了,环卫车辆收运时又混在一起了。为什么推行分类后得到的还是混合垃圾?
答:垃圾是人类活动产生的,分类是我们的责任。排放在先,环卫车辆收运在后,我们应先尽到自己的责任。分类是举手之劳,马上就可以做到,环卫还得配备分类收运车辆、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征地可研环评公参招投标设计建设运行一关一关过,滞后一些也算正常。
三问:垃圾分类了,是不是等于减量回收?
答:垃圾分类肯定有助于减量回收,但本身并不等于减量回收。分类了,垃圾相对纯洁干净了,回收利用就更为清洁高效经济了,所以说分类有助于减量回收。但是,一堆垃圾分成两堆、三堆,总量还是那么多,并没有减少,只有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利用,才算真正实现了减量回收。比如,废塑料分出来,到了规范的塑料再生工厂去,加工成新的产品,当然是减量回收,但是如果到了不规范的土作坊,乌烟瘴气条件下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就只能说是污染扩散。
四问:大家都说“垃圾是资源”,但您一直强调“垃圾首先是污染源”,这不是给垃圾分类“泼凉水”吗?
答:如果一味强调垃圾是资源,那大家会觉得,垃圾都是资源了,为什么还要我减量、分类、付费啊?应该鼓励我多产生垃圾才是,多产垃圾就相当于多生产资源了。生产了资源,还让大家分类,不是给大家添麻烦吗?如果说垃圾是污染源,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就都是污染者,污染者对于控制污染负有当然责任,我们每一个人参与垃圾减量、分类、付费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五问:有的地方已经买了分类运输车辆,建了分类处理设施,可为什么运行效果不是太好,是什么原因?
答:那是因为收集到的“分类垃圾”实际上还是混合垃圾,只不过是品质稍好一点的混合垃圾。理论上只有100%的居民都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分类投放,我们才能得到理想的分类垃圾,很可惜,实际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居民由于种种原因做不到。
六问:为鼓励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了很多激励措施,为什么过一段就推不下去了呢?
答:通过正面激励来推动,潜台词是说你参与垃圾分类是在做好事。如果我们从垃圾是污染源的定位出发,因为垃圾是污染源,你不分类就是污染环境,污染环境当然就是做坏事,让“不分类就是做坏事”的观念深入人心,可能更管用、更长效。
七问:一方面在推动垃圾分类,另一方面又在推动垃圾焚烧,这不矛盾吗?
答:目前,日本垃圾分类做得最好,垃圾焚烧最为流行的也是在日本。在日本约80%的垃圾焚烧处理。分类越好的国家,越流行焚烧,而分类越差的国家,越排斥焚烧。分类跟焚烧不但不矛盾,反而是标配。分类不是为了不烧,而是为了好烧;分类做不到不烧,但可以做到少烧。为什么分来分去还是离不开烧?有的垃圾必须烧掉,才能彻底消除隐患。对于有的垃圾,焚烧与其他方法相比,监管起来容易多了。
八问:推动垃圾分类,您最担心什么?
答:对于垃圾分类,我们会出台很多相关措施甚至激励机制,包括中央、省、市远景激励、绩效考核、分解责任。但实际上基层的落实往往是最关键的,是最容易落实不到位的。所以,推进垃圾分类,最担心的还是落实不到位。
垃圾分类中央重视,方向已明,大家齐心协力,求真务实,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设施建设多管齐下,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中国垃圾分类的步伐一定会加快,目标一定能达到。
九问:垃圾处理企业按处理量收费,垃圾处理企业对分类态度积极吗?废品回收企业的春天是不是来了?
答:这就需要政府对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考虑,在算清总账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要推动分类,设施建设就要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形成系统,废品回收系统与垃圾处理系统要协调一致,经济补贴就要适当向前端延伸转移。如果经济补贴只针对末端处理按量计价,那垃圾处理企业对垃圾分类与减量回收当然没有积极性。
废品回收系统长期以来为垃圾减量分流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大减轻了垃圾处理系统的负担,但却得不到应有的补贴,造成两个恶果:一是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不同废品价高的有人收,价低的没人收,同一废品价高时有人收,价低时没人收;二是回收利用因陋就简以降低成本,安全环保及产品质量都得不到保障。
垃圾是污染源,废品也是,二者之间并无本质差别。在发达国家就没有垃圾、废品之分。废品向垃圾看齐,才能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的经济补贴,光明正大地要求社会承认它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巨大贡献。当然,必须要有心理预期,全过程处理成本会提高,环境风险暴露点会增多,必须有精巧的制度设计和足够的监管能力作为保障。能做到这一点,才算春天来了。
十问:垃圾到底应该如何分类呢?如何处理厨余垃圾?
答:垃圾分类要“因地制宜”。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高效、更清洁、更安全地处理垃圾,以改善环境质量,到底分什么,怎么分,视当地垃圾处理系统现状与规划而定,因时因地而异。认真务实推动垃圾分类的地方,一般会根据分类处理系统现状及规划要求,明确垃圾分几类,各类分别包含哪些东西,怎么分类,怎么投放,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目前比较流行的有二分法(干的与湿的,或不会烂的与会烂的)、三分法(可回收,有毒有害,其他)、四分法(可回收、有毒有害、厨余、其他)。
特别提醒大家,不管是在推行分类的地方,还是在尚未推行分类的地方,我们都可以先定一个小目标:将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放进垃圾桶之前,先尽可能将水沥干,垃圾含水率降低了,重量就减少了,品质也提升了,后续处理过程的资源能源回收效率和二次污染控制水平也就提高了。这是人人都可以轻松做到的,但对于垃圾减量和提质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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