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促进渔业绿色转型,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谷腾环保网讯】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要从水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需要出发,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为重点任务,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促进渔业绿色转型,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养护措施、加强执法监管,提升渔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利用新局面。
在具体目标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休禁渔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内海洋捕捞总量保持在1000万吨以内,捕捞限额分品种、分区域管理试点不断扩大;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0个左右,优质水产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增殖放流各类经济和珍贵濒危水生生物物种300亿尾以上;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中国对虾、梭子蟹、大黄鱼等海洋重要经济物种衰退趋势持续缓解,长江江豚、海龟、斑海豹、中华白海豚等珍贵濒危物种种群数量保持稳定。
到2035年,投入与产出管理并重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长江、黄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海洋主要经济种类资源衰退状况得到遏制,长江江豚、海龟、斑海豹、中华白海豚等珍贵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有所恢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应保尽保。
《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协助巡护、科普宣传等公益性工作,多措并举促进转产转业。落实《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全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实施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贵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还要坚持并不断完善海洋和内陆重点水域休禁渔制度。
同时,还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包括加强重点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和开展重点物种人工繁育救护等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切实落实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鼋、中华白海豚、海龟、斑海豹等保护行动计划,加强物种保护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相关物种保护基地。要加强栖息地保护,开展重点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分批划定、公布重要珍贵濒危物种栖息地。强化珍贵濒危物种就地保护,科学合理开展迁地保护,防止濒危物种灭绝。
要健全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及设施,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暂养、野化训练和放生。要发挥海洋馆、水族馆等单位的优势,认定一批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和科普教育基地。要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长江江豚、海龟、中国鲎、黄唇鱼、珊瑚等重点物种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开展大鲵、中华鲟、长江鲟等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物种的野外种群重建。要建立健全人工繁育技术认定和标准体系,有条件的要建设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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