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公布今年第二批涉扬尘污染典型案例
【谷腾环保网讯】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警示震慑,营造良好的扬尘污染整治氛围,持续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福建省三明市日前梳理、汇总了2023年第二批扬尘污染整治的典型案例,有4起案例“上榜”。
一、张某某煤矸石堆场露天堆放煤矸石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4日,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高唐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位于将乐县高唐镇会石村黄坑口处的张某某煤矸石堆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堆场未密闭,且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围挡,露天堆存煤矸石约有2万吨。
煤矸石露天堆放
【查处情况】
该煤矸石堆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13214元。
二、明溪县某载运沙土车辆(闽GBXXXX)污染公路案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5日,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王陂村路口处巡查时,发现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闽GBXXXXX)在运载沙土从石珩途经王陂村过程中,未对车辆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止物料抛撒滴漏措施,沙土遗撒,污染公路。
【现场相片】
【查处情况】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公路路政)第103017序号一般情节的规定,明溪县交通运输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三、大田县某载运沙土车辆(湘11XXXXX)污染公路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2日,大田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巡查至大田县凤山中路路段,发现刘某驾驶的一辆大中型拖拉机(车牌号:湘11XXXXX)运载散装物体(沙土)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沙土遗撒,污染公路。
【现场照片】
【查处情况】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大田县城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50元。
四、明溪县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9日,接到群众反映明溪县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扰民问题,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实地调查核实。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被投诉对象为某小区基础设施和北部新区路网土方工程项目,现场有大面积裸露地块,且未采取抑尘措施,随即,明溪生态环境局将问题线索移送明溪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2023年9月1日,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向施工单位下达问题整改函,要求其按照《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扰民。
2023年9月11日,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发现该施工单位已投入16万元对90000平方米暂不施工的裸露地块进行苫盖,购买1部洒水车对无法苫盖的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并配套建设1座洗车台对进出车辆清洗,保证洁净上路。
经对周边居民进行回访,其表示扬尘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现场相片】
整改前:施工现场大面积裸露地块,未采取抑尘措施
整改后:施工单位利用防尘网对暂不施工的裸露地块进行苫盖
整改后:施工单位配套洒水车和洗车台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