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源头3县将获1.6亿元财政配套资金
山西省财政厅为落实省政府汾河流域保护修复治理总体规划,日前出台了支持生态保护治理修复的几项财政政策,以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的美景。汾河源头娄烦、静乐、宁武3县将获得省财政厅安排的相应配套财政资金1.6亿余元。
省财政将对由于污染治理等原因关停企业影响县级财政收入的部分进行补助
山西省娄烦、静乐、宁武3县,是汾河源头地区,山西省为了保护汾河,在3县实施环境优先政策,关闭了沿河煤炭焦化等重化工企业,限制发展工业企业,提倡发展生态和农业产业,并出台了鼓励政策。
新出台的财政政策规定,对汾河源头娄烦、静乐、宁武3县重点排污控制区由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关停企业影响县级财政收入的部分,省财政相应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对于标准财力小于标准支出需求的,省财政将相应增加对该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对其当年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县级平均增幅的,省财政对其标准收入调整系数由目前70%降低为50%,以增加对其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对上述3县的转移支付系数由目前的1提高到1.05,以确保限制开发区域支出满足程度明显提高。
新政策对关停企业职工安置补偿等也有明确规定
新政策将对关停企业职工安置给予适当补偿。省属国有企业关停职工安置政策参照现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县级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关停企业的资产变现收入首先用于解决职工安置、拖欠工资和搬迁费用等,省财政给予至少50%的补助。对不能安排就业职工需安置安置费用,原则上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执行,省对县给予适当补助。
对符合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范围内的企业关停,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不符合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政策的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关停,省级财政给予拆除费用补助。对宁武县东寨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适应汾河流域治理和汾河源头旅游发展的需要。
对3县就业再就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资金的转移支付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增加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当地政府利用现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如利用种树、保绿、保洁等开发一部分公益性岗位,加大对职工的技能培训等措施,通过岗位补贴、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尽快使职工实现就业。同时,省财政将增加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保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由当地政府把符合条件的职工纳入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解决其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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