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设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点治污项目
更新时间:2009-10-20 09:12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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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质量,近日,我省设立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据悉,“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优先支持环保规划内治理项目和重大、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为: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重点河流沿线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项目,包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等。
省财政、环保部门将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给予不超过环保项目总投资3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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