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保局发布淮河流域城市水环境状况
河南省环保局7月15日发布《河南省辖淮河流域2007年度城市水环境状况公告》。《公告》显示,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最低为许昌市,最高为漯河市,分别为8.34吨和22.78吨,二者相差近3倍。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及国家环保部的要求,河南省每年必须定期公布省辖淮河流域城市水环境状况。《公告》主要涉及5个方面的数据。
责任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达标率:信阳(100%)、驻马店(100%)、商丘(99.2%)、许昌(95.8%)、平顶山(95.8%)、郑州(93.8%)、开封(90.3%)、漯河(90.3%)、周口(86.1%)。
责任断面水质氨氮达标率:信阳(100%)、驻马店(100%)、许昌(100%)、商丘(96.7%)、平顶山(87.5%)、漯河(86.1%)、郑州(79.2%)、开封(75%)、周口(66%)。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许昌(8.34吨)、郑州(9.94吨)、商丘(10.80吨)、周口(12.26吨)、信阳(12.59吨)、平顶山(13.14吨)、开封(16.50吨)、驻马店(18.57吨)、漯河(22.78吨)。
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郑州(0.90千克)、许昌(0.97千克)、周口(1.94千克)、信阳(1.98千克)、平顶山(2.21千克)、开封(3.40千克)、商丘(3.5千克)、驻马店(4.63千克)、漯河(5.58千克)。
万元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郑州(0.03千克)、许昌(0.05千克)、信阳(0.16千克)、周口(0.23千克)、商丘(0.30千克)、平顶山(0.32千克)、驻马店(0.32千克)、开封(1.22千克)、漯河(1.36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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