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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更新时间:2024-12-02 09:57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阅读:1499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到 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 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推动健全完善“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基本盘。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式改革,优化利用处置方式,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周强

电话:(010)65645786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25日

具体内容: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11/t20241129_1097714.html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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